經銷商的10個不當獲利點
利潤是企業的生存之本,經銷商謀利乃本性所在,盡管經銷商有眾多盈利模式,還是會有經銷商和廠家玩“老鼠戲貓”的游戲,盯上了那些不當獲利點,以期實現經銷利益最大化。
在廠家的銷售渠道體系里,經銷商的不當獲利點主要有以下幾點:
1、推廣費用截留
為了支持拓展區域市場,廠家通常會給經銷商推廣費用支持,這些費用有的是通過經銷商花的,有的是由經銷商轉零售商而花的。然而,經銷商可能會找各種理由推脫零售商的推廣費用,例如促銷費、廣告費、用戶實驗費等,或者是進行推廣費用截流、雁過拔毛等,通過這種方式,經銷商能夠增加額外“收入”,從而實現不當獲利。
2、虛報費用
部分經銷商喜歡向廠家虛報費用,比如一場市場推廣會議明明只來了10個客戶,卻向廠家上報成30人,人數不夠、親戚來湊,照片拍的場面挺熱鬧,實際訂貨效果卻不咋地,經銷商借此向廠家索取更多的市場費用。
還有的經銷商,通過虛開發票等方式,在廠家多報費用,從而實現不當獲利。
3、特價造假
有的經銷商在客戶開發和銷售過程中,跟廠家說這個客戶如何重要,合作空間如何大,競爭如何激烈,客戶費用如何高等,要求廠家提供“特批價”支持(這個特批價遠低于經銷商進貨價),從而獲得更多利潤的目的。通過這種浮夸、造假的行為,來獲取廠家特價支持,從而實現不當獲利。
4、賄金換費用
不少經銷商清楚,廠家政策是由渠道經理向經銷商解釋的,而經銷商的利益訴求也是通過渠道經理向廠家申請。于是,部分經銷商就賄賂渠道經理,讓渠道經理向廠家申請更多費用和更好政策,從而實現經銷商的不當獲利。
也有人把這類行為稱為“扣中扣”,即渠道經理可以從經銷商的折扣中再次吃回扣,業務員和經銷商都收益,唯獨廠家出了大血。
5、聚單得利
廠家在同經銷商簽訂合作協議時,通常會對經銷商的目標任務達成采用階梯式返利,以激勵經銷商在該區域的銷量提升。經銷商也認可這種激勵模式,但一旦發現某一目標達成還差量時,不排除會聯合周邊熟悉的經銷商,由該經銷商出面向廠家統一訂貨,既達成了目標、又拿到了更多返利,該商家再向其他商家分貨和分利,經銷商們何樂而不為呢?這種通過聚單來獲得廠家返利的行為,商家串聯和合作,從而實現不當獲利。
6、緩進貨得利
廠家有時會安排大幅度讓利促銷(甚至是年度最大讓利活動),于是便有經銷商就大手筆訂貨,甚至可能把一年銷量都訂貨了(因為太便宜),但打款進貨時卻是分批次、緩慢進貨的,利益經銷商得了,而壓力給了廠家,經銷商因此實現了不當獲利。
另外,有的材料漲跌周期性行業,經銷商在材料低價時向廠家定大量貨,等材料價格上漲時再緩慢進貨,如此一來,經銷商不僅可以得到產品售賣的差價,也有訂貨帶來的返利,更有因材料價格上漲帶來的豐厚利潤,真是一箭三雕啊。
7、竄貨得利
竄貨是渠道管理中的一個難題,為眾多企業所關注。竄貨分良性與惡性,良性竄貨未必是壞事,而惡性竄貨則需要妥善處理之。
不管是哪種竄貨,經銷商都是為了獲得更多利益。總體上,竄貨是不被廠家所認可的,經銷商竄貨是不當獲利行為。
8、恐嚇得利
一些經銷商為了利潤不擇手段,甚至是恐嚇廠家,恐嚇別的經銷商,甚至威脅下游客戶和消費者,經銷商通過恐嚇威脅來獲得更多利潤,這是典型的不當獲利(甚至違法)行為。
9、參假得利
有的經銷商為了獲利甚至制假售假、以次充好,來獲取不義之財,這是典型的不當獲利行為,也觸犯了國家法律法規。
10、騙貨得利
有的經銷商在市場上干詐騙之勾當,騙得廠家的貨品,在廠家銷售員面前信誓旦旦,稱要好好做市場,一回頭就溜之大吉,這是典型的不當獲利行為,也是違法行為。
總之,經銷商應該清晰合法利益點和不當利潤點,做到“君子愛財、取之有道”,如此才能持續經營和健康發展。而作為廠家的渠道人員,也要清晰這些不當獲利點,正確引導渠道商隊伍,有序管理渠道網絡,推動廠商協同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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