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拉結合:多點發力貫通路
通常意義上,B-B適用于工業品營銷,B-C適用于消費品營銷,這似乎是“天經地義”的,因為這就是我們的營銷思維慣性。
工業品的客戶往往是組織客戶,客戶購買產品是用于進行再生產,故常認為工業品營銷只需關注下游的直接客戶的需求并滿足之即可,特別是在自己的產品由處于絕對控制地位時,工業品企業更是不愿多往前走一步。
于是,很多工業品企業只是在圈子內很有名氣,哪怕規模已經很大,但社會和公眾對該企業依然缺乏了解,遺憾的是,這些工業品企業往往還認為在下游客戶圈子內有名氣就夠了,再去做終端用戶品牌,那完全沒有必要。
本文所闡述的推拉結合模式,闡明工業品企業不僅要關注你的客戶,而且還要關注你客戶的客戶,甚至是最終用戶,這樣能收到意外效果。
推拉結合模式內涵
由于對產業鏈及產業協同的認知提高,也基于市場競爭的需要,更多工業品企業不僅關注客戶,還開始關注起客戶的客戶來,甚至是最終用戶,以期幫助客戶產生更多價值,從而提高客戶和自己之間的粘性,不少工業品企業營銷已經由單純的“推”轉變為“推拉結合”了,推拉結合模式運作如右下圖所示:
在推拉結合模式中,核心部件生產廠家可以通過B-B方式將產品以配套方式銷售給下游生產廠商,由下游生產廠家組裝生產(成套)后,再銷售給下游客戶、消費者(終端用戶),另外,核心部件廠家也可以通過分銷商,將核心部件銷售給消費者(終端用戶),由他們自己DIY(自己組裝)或者更換配件。
在營銷策略上,核心部件廠家不僅在下游成套廠家層面推廣自己的產品和品牌,還注重在終端用戶層面來打造自己的品牌,也就是核心部件廠家不僅注重打造行業品牌,甚至注重打造終端品牌,從渠道分銷力量來說,不僅有下游廠商的推力,還有來自終端用戶的拉力,推拉結合,自然能培養出強勢品牌來。
推拉結合模式的應用
推拉結合模式比較適用于產品價值占比較高、有技術優勢的核心部件,該核心部件處于產業鏈制高點,屬價值較高工業中間品。
推拉結合模式的應用特點及注意事項如下:
1、適用于高技術含量、高價值、占據產業鏈高端的工業核心部件類產品。
2、有打造強勢品牌夢想,而不單純只是在客戶層面打造一個行業(圈子)品牌,而且注重在終端用戶層面打造用戶品牌,甚至是大眾層面的品牌。
3、通常采用復合型的銷售渠道,既可做配套,也可分銷(直銷)給終端用戶,有時還可能通過配件和維修渠道進行銷售。
4、營銷上是推拉結合,既可通過下游生產廠家或渠道進行推廣,也可在終端用戶層面進行宣傳推廣,客戶端和用戶端組合發力,打通整個產業鏈條,而且通過終端用戶來反制下游客戶(成套廠家),最后獲得完勝。
案例:英特爾推拉結合打造芯片領軍品牌
英特爾是我們所熟知的世界級強勢芯片品牌。
CPU,一個看不見的計算機內置的B2B產品,居然被英特爾做成了消費者品牌,而且還家喻戶曉,不得不讓人稱奇。
按照常理,電腦廠商是它的客戶,英特爾沒有必要拋頭露面,面向消費者吆喝,只需要服務好客戶即可。它為什么要做如此大的轉變,像麥當勞、可口可樂等消費品一樣在大搞品牌傳播,是什么驅動了它向消費者品牌之路邁進?
分析PC行業的微笑曲線(如下圖所示),我們可以知道,操作系統、處理器等屬于PC行業的上游核心環節,占據產業鏈高端和控制權,附加值高,只要英特爾基于技術的推動,不斷對產品進行更新換代,客戶就會持續采用英特爾的產品。
早期的英特爾公司,作為計算機零件(主機板、系統、軟件和芯片)制造商,技術創新一直是不可或缺的條件,品牌營銷卻也是后來的無奈之舉。因為英特爾公司正遭受兩大困惑:
1、強勢的下游不甘受制于人。早期的英特爾,沒啥名氣,其產品幾乎沒PC企業愿意使用,包括藍色巨人IBM也不愿意采用,這使得英特爾原來設想依靠以技術升級驅動下游更新換代,頗具難度。
2、數字概念不受法律保護。由于“以數字命名的品牌不受商標法保護”,所以Intel競爭對手紛紛將自己的產品也命名為286、386、486,這樣就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偷走市場。一時間,X86成為行業標準概念,并不專屬于英特爾。
內憂外患一齊來襲,英特爾面對強勢下游的不合作,X86不受保護而為競爭對手做嫁衣,英特爾深知,光有技術創新力難以為繼,企業需要尋求營銷突破與變革。
于是,英特爾目光開始向前轉移,營銷工作重心由下游PC廠家轉移到消費者身上,直接將品牌傳播面向終端消費者,從原來突出處理器的型號轉向強調英特爾的品牌名,以實現消費者心智市場的占領。同時期望以用戶(終端消費者)的品牌認識驅動給下游廠商形成拉力,以此來形成一條曲線救國,反控下游,擺脫束縛的突圍之路。
為此,英代爾公司通過營銷摸索和實踐,找到了兩條成功的經驗:
1、合作營銷:與個人計算機制造商合作,授予他們使用英特爾商標的權利,借由他們的營銷渠道,直接將英特爾芯片推向終端。
2、消費者品牌打造:在消費者心中建立強大的品牌,以對英特爾形成認知保護,同時形成“挾品牌以令廠家”的掌控力。
英特爾從銷售收入拿出一部分累積作為廣告資金,只要PC廠商采用英特爾的商標,英特爾將會分攤電腦廠商的廣告成本。結果,很多PC廠商都在廣告補貼下折腰。
從此,連續數年我們看到,IBM、惠普、戴爾、聯想、acer電腦外包裝上都有“intel Inside”。廣告中也打出這個口號。英特爾很快就成為曝光率最高的品牌之一。
原本CPU作為電腦部件,一直只是面對電腦公司,而電腦公司也要面對用戶。英特爾通過聯盟電腦公司,把電腦部件直接與用戶連接起來,以“Intel Inside”為標志,顯示品牌的“品質、可靠、技術領導”。
于是,通過長期的品牌建設,不僅打造行業品牌,更注重打造大眾品牌,采用B-B-C的營銷模式來推拉結合,英特爾公司日漸強大,逐漸掌握了對各大PC廠家之間的控制權,此時的技術更新換代足以引領PC行業更新革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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